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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圈看了通告概要,主要就抒发了两个核心理念原意:
1、违规建筑物没收的经济政策富科继续执行!
2、没收资产处理各乡镇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各乡镇政府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辅导意见建议,紧密结合辖内前述制订处理没收违规建筑物的具体内容实施细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确规定,违规工程建设主要就有下列四类:
(1)未获得国土总体规划系统管理职能部门工业用地许可证的(平话:工业用地物理性质不对或是工业用地物理性质对但未付许可证)。
(3)未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证或未依照许可证的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的;
2、《城市总体规划法》给了违章建筑四种快捷键: 撤废、拆毁和没收
该条的明确规定得出了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各方面法规的违规建筑物具备撤废、拆毁和没收四种行政处罚快捷键
也就是说,依照文档精神,深圳的所有小产权房均在此次处理范围之列。
按经济政策而言,这并不是甚么新经济政策,法规早有明确规定,这次只不过强调了严格继续执行而已。
但是深圳做为改革的排头兵,还是具备风向标的意义。
但是,也别低估政府的决心,你看北京这两年每年拆毁违章建筑数量在4000万平方米,不是也照样完成了吗?
毕竟,政府的保障房任务根本就完成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