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前的小产权房政策有哪些(2008年前小产权房政策是什么)

城市解读 2023-05-04 13:35:40

 

标题:2008年前小产权房政策是什么?了解清楚小产权房的前世今生!

描述:本文从政策层面出发,深入探究2008年前小产权房的政策规定,为了更好地了解小产权房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让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关键词:小产权房、政策规定、发展历程、认识、现状

内容:

前言

近年来,小产权房成为不少城市房产市场上的一道风景线,特别是一些新兴的城市或县城,小产权房的现象更为普遍。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小产权房的政策规定是什么呢?2008年前小产权房的政策规定又是什么呢?

一、小产权房概念

小产权房指的是未经国家批准、无有关部门颁发合法的房地产证明、属于非法房屋的自建房。因为这些房屋属于非法用地房屋,所以往往没有购房者需要的体系完善的产权证明,比如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二、小产权房的政策规定

1. 1986年 ~ 1990年间,国家实行了“摸底清查、规范管理”的小产权房政策,即无论是有房产证还是没有房产证,只要在1985年10月1日前建成的地下一层及一层以上住房,都要进行摸底清查,发放购房证明。这个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居民权益,但是也导致了大量小产权房被发现和拆除,关于小产权房的争议也在这个阶段引发。

2. 1990年 ~ 1998年间,国家实行了“容忍政策”,即对于摸底清查中未纳入采取措施的小产权房,在不影响城市建设和社会安定的前提下应该继续容忍存在。容忍政策美其名曰为“暂时性政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产权房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治安和经济的正常运转都受到了影响。

3. 1998年 ~ 2008年间,国家出台了新的小产权房政策,即除不得已情况下仍需要保留的小产权房外,对于其他小产权房,都要进行拆除。拆除行动导致了所有小产权房的大规模消失,旧城区房产市场供应量大幅缩减,对经济生活带来了影响。

三、小产权房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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