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620078643
这些并未促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进入实质实行阶段。
黄立冲指出,"商品房预售制"并非我国房
地产市场独有,包括澳大利亚等地区和国家也在实行这一制度,但关键区别在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对预售款进行了第三方监管,而在内地,预售款则可以作为后续开发款来使用。由此可见,如何"处置"预售款也许将会成为牵扯各方利益的矛盾集中点。
对此,浙商证券分析指出,取消预售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开发商追求所谓的高周转,而忽视了项目施工品质和施工进度。不过,透过市场现象分析背后的原因,造成开发商追求开盘"高周转",但是施工"慢周转"的核心问题在于加强销售回款的监管。
按照监管规定,开发商收到销售回款后应在银行托管并用于项目后续施工,并按照施工进度按比例解锁资金。因此,要达防范目的,更重要的是加强预售款账户监管,严格执行将预售款用于后期施工,防范随意挪用即可。
前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之所以迟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层面需要权衡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利益,也需要考虑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而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乃至地方财政的关系又是错综复杂,所以这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
该人士还认为,虽然"商品房预售制"已经无法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且已经暴露出种种弊端。但取消这一制度,也绝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决策层的评估,也需要给予各方时间和空间。
文章作者:毛伟杭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