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村委统建楼手续不齐引纠纷,多方介入84户原村民拿到补偿款(深圳村委统建楼拆迁补偿)

城市解读 2022-07-24 08:16:39
深圳村委统建楼手续不齐引纠纷,多方介入84户原村民拿到补偿款(深圳村委统建楼拆迁补偿)

      南都讯 记者程昆 通讯员张建国 位于深圳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的金葵丰花园村委统建楼项目,由6栋18层的建筑组成,是政府力推的民生工程。该项目2006年筹备,2010年竣工,后向原村民交房。但由于工程未完善报建手续等现实问题引发矛盾,84户原村民向部门反应情况,原村民、开发商、承建单位等多方陷入纠纷中。

近日,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在龙岗法院大鹏法庭与葵涌办事处、司法所、社区调解组织等多方协调下得到化解,原村民也拿到了调解款项。

案情错综复杂 处理难度大

据龙岗法院大鹏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案涉及原村民、社区、开发商、承建单位等多方面利益群体,诉求利益和解决纠纷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其中,有原葵丰社区诉请开发商合作建房无效之诉,该案由龙岗法院民三庭承办,历经一二审,时间跨度长,最终确认合作建房有效。又有施工方诉求社区拖欠数千万元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款的诉讼,至今还未审结。还有原村民持续反映工程建设

过程中存在合作建房协议内容不公平等问题,诉求繁杂,数额巨大。

此外,该系列案还涉及规土、执法、信访等众多政府部门以及两级法院多个庭室,在调解过程中还涉及龙岗法院不同业务部门,需要协调的事项繁多、程序繁杂。

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双方权益

据悉,经葵涌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与调解,初步确定了一个由葵丰社区向每户原村民补偿12万元的方案。但一方面葵丰社区担心村民取得这笔补偿后,要求追加补偿;另一方面,原村民也担心一旦拿到补偿款后,是否等于要弃其他合法权益,双方因此一直没能签定协议,调解工作依旧陷入了僵局。

针对这一情况,葵涌办事处、葵涌司法所向龙岗法院大鹏法庭寻求支持。大鹏法庭认为,可以采用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上述调解结果以法律效力,保障签约双方权益。并最终确定由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该系列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同时由双方当事人向法庭提

出司法确认申请,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这一方案得到双方认可,随后84户原村民的调解协议及司法确认陆续办理完毕。此后,葵丰社区依调解协议向原村民们支付了调解款项,这起长达数年的纠纷也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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