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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须要满足用户下列前提:
1.商业银行贷款提出申请者的住房公积金在深圳参保(即深圳户口可在跨县参保,非深圳户口要在深圳参保);
2近6个月已连续参保;
3.现阶段在参保状况;
4.信用风险较好(网银和其它房款、献爱心贷款、消费信贷等不欠费,一般而言连三累六商业银行能拒贷);
5.商业银行贷款提出申请者或其直系亲属在全省范围内无未付清的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三人50万,母女两方90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排序:
未婚:对个人最多50万且不少于生前商业银行存款的14倍且月供≤参保绝对值x50%
未婚:家庭成员最多90万且不少于母女商业银行存款之和的14倍及月供≤母女参保绝对值之和
x50%,若母女中多于另一方有住房公积金,最低返税50万
附注:当家庭成员中多于另一方合乎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前提时,根本无法以对个人为基层单位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
住房公积金未予商业银行贷款的情况:
1老干部买回的住房存有除直系亲属、双亲、家庭成员成员外的其它权略德的
2买回单包住房部份产权交易额的;
3.老干部与双亲、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成员间进行买卖住房的;
4.提出申请者和协力提出申请者未依照《暂行明确规定》、《深圳市住房住房公积金参保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参保
住房公积金,或是存有以虚报等形式汇开户住房公积金、修正参保绝对值、私营基层单位参保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规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