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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一直依赖是全国小产权房经济的重要“领头羊”,是深圳房产市场中一直飚价的无产权型居住房,是国家政府单位不承认而民营私建的房产经济,从深圳小产权房的来源来说主要是城市人口压力过大,而城市居住房无法满足现代市场中的居住环境,所以深圳及其他市场不得不在建房产以适应现代城市需求,实现人有所居的现状,从2008年深圳小产权房的慨念就已经逐渐展开,至今已经有了十个年头,国家对深圳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是不温不火,并没有表明实际性的态度。
一、小产权房的违法性体现
从国家政府层面来看深圳小产权房,深圳小产权房是现代经济中的私建房产,属于公有制经济,一旦被用于商业房产的销售则直接性的破坏了生态平衡,甚至是将国家公有制经济私有化,实现了一人富裕他人穷的现象,开发商有钱了但是百姓却苦了,处于经济调控以及不动产土地的调控方面,国家一直在控制小产权房的数量以及营销转化,所以市场上对于小产权房之说是违法的。
二、小产权房的有利一面
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深圳小产权房的到来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同时,顺利的让深圳居民安居乐业、让本地百姓已经城市实现了价值所在,对人们的生存大体方向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当深圳本地农民早已经用自己的实践推动了发展,他们拿出土地出来建小产权房卖给城里人,房价只是城市大产权房的1/4、1/5,老百姓宁可违法也要去买,因为便宜,解决了大量的低收入人群保障房的问题。如果没有农民群众建小产权房、建城中村,不知道住房保障的问题还要严重多少倍,正是伟大的中国农民用他们的行动解决了城市发展的很多问题。
小产权房要不要规范流转,这是一个前提,在五年前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流转,有平等权,这次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形式,实现国有土地同等流通、同权同价,这就是我们党的《决定》对于农地流转的政策,这个农地流转能不能实现,就看大家对三中全会有没有信心,如果今后的农地能够流转,三中全会的决议能够落实,当然这需要个过程,过去农民提前流转的土地怎么看,这就是说的小产权房。有人说小产权房违法,没错,我知道它是违法的,因为法律没有修改,农村承包制当年也是违法的,违反什么法?违反宪法,因为宪法规定人民公社制度不可动摇,亿万工农正是在中央一号文件的鼓励之下,大胆的突破了旧的法律制度和制度的束缚,才推动了农村改革,最后不是改变了农民,而是改变的法律,修改了法律,把人民公社永久剔除出了宪法,农民从此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三、小产权房现状
今天又遇到这个问题,当农民大量进城的时候,他们的土地还在受着旧制度的批判。他们进城自己住的像个老鼠,家里的房子在养老鼠,城镇大量的需要占用周边的土地,而农民闲置的那些宅基地得不到利用。所以两个三中全会,五年前的三中全会和今年的三中全会都已经明确提出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经营性土地流转,我们先把这个大方向确定下来,再翻过来看小产权房的问题,农民早已经用自己的实践推动了发展。他们拿出土地出来建小产权房卖给城里人,房价只是城市大产权房的1/4、1/5,老百姓宁可违法也要去买,因为便宜,解决了大量的低收入人群保障房的问题。
除了产权房以外还有租赁的小产权房,就是城中村,不是农民搬到城市里占城市的地,而是城市发展很快。记得北京从93平方公里发展到了1300多平方公里,把农民包进来了,反过说农村的土地建房违法,这就是我们过去旧的制度。农民用城中村的方式参与了发展,建立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廉价屋村,为自己提高了财产性收入,也为城市弥补了廉租房的不足。试想在12年政府没有保障房建设的前提下,如果没有农民群众建小产权房、建城中村,不知道住房保障的问题还要严重多少倍,正是伟大的中国农民用他们的行动解决了城市发展的很多问题。对这些农民我们不去感谢,还说人家是违法,不知道自己应该按照人民的意志去修改法律。当人民群众已经起来了,当大量的小产权房和城中村已经成为现实的时候,还执意的指责人民是违法的,这些人的思路让人难以理解。
文章作者:王冰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