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在即,深圳户口买小产权房可以落户吗14套房屋无人认领,有你家吗?

市场分析 2021-05-29 18:50:10

深圳华富村拆迁在即,这14套房源若无人认领将会变成无主房屋!

“深圳棚改第一村”华富村又迎来新进展。“深圳棚改第一村”华富村又迎来新进展。5月8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一则公告,称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范围内存在14套房源无法联系到访房屋合法产权人。若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法确认房屋合法产权人,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为无主房屋。

原文: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存在14套房屋(详见附件),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及周边走访,均无法成功联系房屋合法产权人。请合法产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合法有效权属证明前来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房屋,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认定为无主房屋。

特此公告。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2018年5月8日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西区13栋旁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联 系 人:陈新华、梁金龙联系电话:075523608959、18565744488有媒体致电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联系人,对方称目前有部分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没办法提供房屋产权的证据,需要等证据完整后方可认定业主。需要提供的证据有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合同等。如果15日内没有找到业主,可能将由实际使用人签署搬迁协议。具体实施方案目前还没有商讨出结果,需要进一步商榷。需要强调的是,租客并不属于实际使用人。

以下为拆迁后效果图

15日后无人认领可以拆迁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表示无主财产将收归国库,归国家所有。走法院认定程序认定为无主房屋后,可以进行拆迁。具体审理程序为:1)法院接受申请后,应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符合条件的,立案受理。2)发布财产认领公告。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财产所有人已消失或者去向不明,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应写明如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公告期问以及寻找财产所有人认领财产的意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如果有人提出财产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3)公告满期无人认领财产的,法院应作出财产无主的判决,同时根据财产的不同情况,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判决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组织执行。执行组织应当发布执行令,责令财产的非法占有人交出财产;拒不交出的,应予以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认定无主财产,仅仅是根据一定的事实,从法律上推定为无主财产,是否在事实上真正无主,尚未作出符合实际的肯定。因此,在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可能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撤销法院的原判决,以保护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也就是说,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之日起,必须在2年内行使请求权,申请法院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超过该诉讼时效期间,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予保护。原判决撤销后,财产由其原所有人或合法继承人认领,占有财产的单位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作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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