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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2月末的时候落户帮就发布了关于今天上半年积分入户的相关动态,澄清了预约时间、落户名额等问题。但随着正式预约的临近,众多有落户打算的申请者通过微博线上咨询等众多渠道咨询积分入户的相关问题。现在落户帮就将相关问题进行分类,从积分入户政策本身、整体办理流程、积分认定相关问题到积分入户资料准备及其他五个方面进行解答释疑。从申报到迁户,关于天津积分入户,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积分入户本身
1.问: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确切的表述应为“持居住证人员积分入户”,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落户于2014年初起试行,今年是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是我市现行户籍政策的一种补充,与我市现行的人才引进、毕业分配、招商引资、亲属投靠等落户政策并行。目前全国范围来看,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杭州、沈阳、青岛等已经实施或正在试点积分落户政策。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也将在年底出台。
2.1.问:申请积分落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2.2.问:“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具体是怎样界定的?
答: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天津市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3.问:“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社会保险”是指哪些类型的保险?
答:“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是指:在天津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一年。
2.4.问:没有工作可以申请积分落户吗?
答:目前失业的人不能申请积分落户。
3.问:今年积分落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积分落户一年两批,上半年申报时间是1-4月,下半年是7-10月。2016年上半年积分落户申报网上预约时间是1月至4月30日。不过经核实,由于《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在居住证申领、积分审核流程、积分指标体系方面有较大变动,因此配套的实施细则也要相应的修改。目前各部门已经完成了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正在履行审核程序。同时,相关部门也正在提升居住证积分审核联办系统,由于受春节放假的影响,预计3月将正式开通预约。
4.问:今年积分落户有多少个指标?
答:依据本市人口总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资源承载能力,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暂未公布今年的入户指标,2015年指标总量为20000人。
5.积分落户分值是如何计算的?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评分加总累计积分,各个指标累计相加为最终积分。据报道,今年微调了积分指标体系,在增加的加分项中,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结合我市“双创”工作,对“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加20分;对立功退役军人最高加20分。同时,对原不具操作性的减分项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了“持证人5年内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信息记录的,减30分”等3个减分项。不过正式的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细则暂未公布。
6.问:积分落户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由积分联办系统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出现分数相同的,以在本市居住证登记或暂住登记的时间早的为先,依然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的为先。
流程办理:预约到迁户
7.问:积分落户申请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交由用人单位登录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居住证积分专栏(进行网上申报预约,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预约成功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本单位积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
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积分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准备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汇总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并预约受理时间;
第三步:用人单位按网上预约时间持网上预约凭证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办理;
第四步:积分服务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窗口(3日内);
第五步:用人单位于20日个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取回相关材料;
第六步:用人单位统一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积分排名情况(6月或12月);
第七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入户名单(6月或12月);
第八步:用人单位到积分服务窗口领取《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
第九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8.1.问:网上预约填报申请资料具体如何操作?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用人单位网上预约应先注册账号,并指定承办人,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并指定一个承办人。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注册账号时应填写真实可用的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系统会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登录确认码;同时建议申请人在开始填报之前,整理、核对好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并扫描或拍照,尽量避免网上填报时出现错漏。
8.2.积分落户网上预约忘记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积分落户网上预约忘记用户名密码须由本单位人员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情况说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现场办理密码修改。
8.3.积分落户网上预约如何变更承办人?
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下载打印《变更经办人申请表》,填写盖章后到天津市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即可。
8.4.问:网上预约系统出现异常,申请人应该怎么应对?
答:网上预约及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相关部门负责电话:市人社局窗口(12333、);滨海新区();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计生委()。
9.问:积分落户在窗口受理时被发现材料不全应该怎么操作?
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市人力社保局部分)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积分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即时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送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10.问:申请人多长时间可以得知自己是否入围?
答:根据工作流程安排,申请人可在6月或12月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本人审核结果;排名靠前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受理相关查询、举报或投诉。
11.1.问:收到《准迁证》后,如何将户口迁移至天津?
由公安机关发放的这份《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一式三联,第二联和第三联由申请人持有。拿到《准迁证》的申请人应及时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天津居民户口登记并打印户口簿。
11.2.问:《准迁证》如发生信息错误,如何进行修改?
答:在市区受理点申报的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C区109号窗口办理;在滨海受理点申报的申请人,到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C区58号窗口办理。
11.3.问:《准迁证》有效期是多久?如果过期,如何办理延期?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日。办理延期的话,申请人可在自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积分服务窗口补办《准迁证》,办理地点同《准迁证》错误信息修改办理地点。
11.4.问: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吗?
答:从今年开始,针对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可以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
11.5.问:如有仍有其它疑问,如何进行咨询?
公安部门邮寄《准迁证》的同时,还附有落户手续办理说明,申请人如果还有其它疑问,可以拨打天津便民服务专线平台或者登陆天津市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进行详细咨询。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电话022-;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电话022-;天津便民服务专线平台022-;天津市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http://www.tjgaj.gov.cn
12.问:去年申请积分落户但未成功的申请人,今年如果继续申请,该如何办理?
答:按首次申请办理。
积分认定相关问题
13.问:那些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证书可以算分?
答:第一:通过评审或认定方式取得的由省部级人力资源(职称)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水平证书;
第三: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对应中级职称);
第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根据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业(工种)名称,与现行《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相比较,二者一致的,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计算积分。
14.问:积分落户“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分值怎么计算?
答: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社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进行累加。计算社会保险和投资纳税的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下半年的以当年的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间。公积金一年2分,具体如何按月划分分值的细则尚未发布。
15.积分落户附加分“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在津就业的,工作年限以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为准;在津投资创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成立日期计算。
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问题释疑
16.1.问:现属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户口簿户主页不能提供原件,怎么办理?
答:可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加盖户主单位公章。
16.2.问:户口簿上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可以申请此次积分落户吗?
答:户口簿上信息(如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没能及时更新,不影响此次积分落户申请。
17.1.问:申请积分落户时,落户地址如何填报?
答:申办积分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申请在该住房的坐落地址登记非农业家庭户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的,应当申请在本人所在单位登记
非农业集体户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口条件的,应当申请在所在单位坐落区县的人力社保部门下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非农业集体户口。
17.2.积分落户对于房屋产权有何规定?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均可加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只有70年大产权商品房才可加分,小产权房、公产房、商住两用房屋均不加分。其中房屋为婚前财产者,必须有申请人的名字,若无名字需要区房管局加名字(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加名字),婚后财产则默认为属于申请人夫妇所有,不用加名字。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以房屋购买合同签订日期及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
17.3.房本上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
房本上的个人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补办房本或开具当地公安局证明。
18.1.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可以加分吗?
学历为自考、成考、远程、夜大、函授等形式的本科学历,只要在学信网可以查到的学历均可按照本科学历加分。
18.2.问: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应到哪个部门?具体怎么办理?
答: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证书学历认证时,需要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认证。专科学历证书已经认证的,需要提交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书。天津市大专及以上学历认证办公地点: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开区黄河道474号,电话:23018724
18.3.问:学历证书遗失,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高中和中职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或中职毕业证明。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丢失者要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技工学校毕业证原件遗失,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或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技工学校毕业证明。
18.4.毕业证明书如何办理?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具体申请材料请需咨询毕业院校。
19.1.个人信用报告如何办理?
个人信用报告需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有效期60天。市区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23号电话:;滨海新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电话:。
19.2.信用卡有逾期可以办理积分落户吗?会减分吗?
信用卡逾期可以办理积分落户,只要逾期不超过90天就不扣分。
20.问:现在才开始办理居住证,到时提供不了原件怎么办?
答: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在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请申请人抓紧时间办理居住证,确保按规定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
21.问: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遗失了,还能加分吗?
答:如果申请人能够提天津市人事考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作为认证材料,审核部门将发函到相关部门对该证明进行核查。
22.1.积分落户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何规定?
以下情况均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超生的;(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三)有配偶与他人生育或者与有配偶者生育的;(四)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的,在不能出示生育登记、审批证明材料前,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
22.2.问:计生证明的有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
22.3.积分落户需要提供孕检证明吗?
申请人或配偶为已婚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的,需提供女方近一个月内的孕情检查报告单。申请人已婚未育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无需提供孕情检查报告。其中已做绝育手术的需提供绝育证明。孕检报告单可在天津市各区县的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或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开具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公章。若女方在外地生活的,也可在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指定机构开具并加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公章。
23.1.问: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不一致,会影响申请吗?
答: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23.2.问:申请人如何获取社保缴费证明?
答:申请人在可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附近任一社保分中心服务大厅使用《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自助终端设备打印即可。
23.3.问: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如果能打印出来,会计算在医疗保险的有效缴费时间内吗?
答:异地转入社保不计算在内。
23.4.个人缴纳的社保能计入积分吗?
答: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不计入积分,也不作为累计工作年限的判定依据。
23.5.社保缴费过程中断,补缴部分计入积分吗?
根据目前规定,补缴社保年限也可计入相应积分。但以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
23.6.问:社保计算时间的有效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下半年的以当年的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24.问:申请人是否应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答:申请人不用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将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核查。
25.问:申请材料造假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落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其他
26.1.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可在津参加中考吗?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本市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前办理完毕。
26.2.积分落户随迁子女可在津参加高考吗?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在本市报考普通高等院校。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