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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关于深圳小产权房的发展历程个人发表一下见解,什么叫小产权房呢?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也称乡产权房!
1979年随改革开放一声令下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将深圳定为“经济特区”。8月全国人大常委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深圳经历了40年的发展由一个穷乡僻壤的小省城变成世界嘱目的大都市。深圳是从开放起步的,也是中国改革最先起步的地方。深圳是全国最早的特区之一。大量的资金投入与外资企业的进驻一座座大型工厂的建成,一时之间深圳就成为了大批务工人员的首选之地,成千上万的农民工涌入深圳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工人住的问题,深圳小产权房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开始发展起来的。
深圳小产权房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受惠于特区的政策优势,2004年之前深圳的小产权房是本地村民或外来人员买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乡政府或村委颁发建房用地许可证明也叫” 宅基地”。这些房屋大多数只建成6 7层左右楼梯房,一方面是村民自住另一方面是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几百万人口涌入住房一时紧缺村民把房子出租从中获取了大量的资金利益,
2、由于小产权房建设缺乏监督没有合理规划浪费土地资源。2004年深圳政府将全市土地国有化不再由乡政府或村委颁发建房用地许可证明,村级单位改为股份合作公司深圳成中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2006年深圳人口数已经到达1400万人口,其中城中村容纳700万人口,工厂员工宿舍容纳100多万。小产权房担负着深圳一大半人口的居住需求;2007~2014年是深圳小产权房第二个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小产权房出现了以村委(股份公司)集资建设的大型小区房,规模大、配套完善、花园小区、居住环境优越,以及村民在原来” 宅基地”重新修建电梯高层楼房。
3、深圳从2014年后深圳就不允许再建小产权房;其一深圳土地面积有限,所以必须禁止建小产权房,其二小产权房太多对以后城市更新产生了巨大困难,城市更新就是要拆迁农民房等小产权房,拆迁又必须做到每户都补偿无形中对旧改难度和拆迁赔偿增加。深圳小产权房数量庞大,小产权房的利益关系到无数小产权房业主的利益,所以绝对安全。深圳小产权房拆迁都是有赔偿的,而且是按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要么补偿货币,要么补偿回迁房等,能拆到就赚大了,有人专门找有机会拆迁的小产权房买,就是投资高回报。都是征收这块地的开发商进行补偿,拆迁旧改关系到民生问题,不管哪一方面都不愿看到征收小产权房而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所以政府一定督促开发商要对拆迁户做好相关补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