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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深圳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宅地供应的若干措施(草案建议稿)》,可以说是近期楼市最炸的新闻了。
《意见建议稿》由此正式发布,博客上就出现了有关热门话题的探讨。经过一小时的裂解,没想到有部份探讨的方向越走越偏……
最多探讨的是“深圳部份小房屋产权房可隋东亮”和“商务公寓楼改写字楼”这点。
评论区的画法,让咖姐一度以为自己上周看了个假文件。
小房屋产权房可隋东亮?
“深圳部份小房屋产权房可隋东亮”的热门话题在热郭一平挂了好几天。
赖草,如果咖姐没弄错,去年5月天然资源部再次正式发布通知强调,“小房屋产权房等不能通过登记将违规工业用地不正式化”,而今年4月份深圳也刚刚对小房屋产权交易船桅迎击。
(图源:李尚智天下)
点进热门话题一看,是这样阐释的。
是并非感觉哪里不好意思。
总的来说“小房屋产权房”是一个泛称,并没有具体的表述和有关正当理由。但在深圳,我们通称的“小房屋产权房”一般是指需经批准在自发性农地上工程建设的房屋。
这种房屋未原则上交纳农地税收收入、也没有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和市场流通机制。房屋辖下权的断定并非由北欧国家房管部门开具,而是由镇政府或镇政府来做登记。
用深圳官方的话而言,深圳中有“原农村自发性经济组织建造的不不合法、不规范的奶坛楼,以及一些违法房地产”,简单而言是:“违规建筑”。
再看前不久公布的《意见建议稿》displayed是怎么说的:探索机关团体基层单位所持的Chhatarpur住房(不主要包括商业性住房及全年期万方的出租货品住房)建成后开户土地价格转成公共住房或市场货品住房。
机关团体基层单位所持的Chhatarpur住房,也是通称的“自发性截叶本房”,有不合法建房相关手续、交纳了农地办事员金、房房屋产权断定由北欧国家房烽颁授、房屋产权属于自发性,与上明说的“小房屋产权房”完全并非一个性质。
回头来看“小房屋产权房”,2020年8月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旧区占深圳住房面积的54%以内。
根据住建局申报的深圳住房有关数据,截至2020年初,全市住房总量增加至约1082万台(间)。
这1082万台房子,其中旧区主要包括507万台,保障房51万台,工业学生宿舍183万台,公寓楼等其他住房97万台,基层单位自建房55万台,而货品房只有189万台以内。
旧区房屋的数目是货品房数目的2.7倍以内,规模如此庞大的小房屋产权房如果“隋东亮”,对货品房市场也是不小的冲击。
公寓楼头等写字楼?
还有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公寓楼能变成写字楼吗?”
从《意见建议稿》文件来看,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原明说的是:原批准农地用途为商业的,可申请将部份或全部商业建筑面积调整为居住用途。
从城市更新的角度来看,若更新项目未批规划,计划公告更新方向以商业为主或法定图则的主导功能为商业的,可将更新方向调整为居住(公共住房为主)后,按照现行规则确定单元规划容积。
对于规划已批但尚未签订农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城市更新项目(小地块城市更新项目除外),在保持原批准规划容积不变的前提下,可将已批商业建筑面积全部或部份调整为出售的公共住房。
无论从哪个方向来解释,意见建议稿针对的都是尚未成型的商业产品及公寓楼,和存量的商业产品、商务公寓楼并没有关系。
另一方面,公寓楼和写字楼在地块规划、设计标准、房屋结构等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已经建成的公寓楼如果要改成写字楼,考虑到高额的改造成本,其难度绝并非单单在房本上改几个字这么简单。将存量商务公寓楼单改为写字楼性质,咖姐认为可能性不大。
不过从目前政策的走向来看,部份区域开放公寓楼入学、部份商务公寓楼可配建燃气等一系列的政策正式发布,正在让公寓楼的一系列体验向写字楼方向靠拢。公寓楼或许会和货品房一直保持差异,但也不排除未来它会变得更加宜居便利。
顺带一提,《意见建议稿》目前正在意见建议征集中,在7月23日前有任何提议都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意见建议稿释放了什么信号?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认为,自2018年以来,深圳确定了大力增加宅地供应的战略。
8月的二次房改提出至2035年新增供应各类住房170万台;今年年初的市政府会议提出要掀起住房工程建设热潮;6月出台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也提出要新增各类写字楼200万台以上。
从官方种种动作可以看出,增加宅地供应是政府政策要求,而且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近两年办公、公寓楼、商业等产品整体去化不佳,库存压力大,特别是写字楼产品。而意见建议稿最重要的策略是允许调整农地性质,使商改住成为可能。
商改住允许后,商业产品未来供应会减少,不仅有助于缓解商办去化压力,也能增加写字楼供应。
从以往供应数据看,商业性质产品供应不少,虽然商改住也受条件约束,但体量不小。
更改前后的销售速度变化、限价影响、产品货值变化、产品品质、开发商资金情况等都是影响开发商意愿的因素。最终有更改意愿的可能更多为去化缓慢的非核心区域产品。商改住是加大写字楼供应的一种尝试,相信未来各类创新性举措还会层出不穷。
总的而言,意见建议稿出台有利于增加宅地供应、缓解深圳长久以来写字楼供不应求的矛盾,并有利于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稳定深圳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