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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沙井小产权房业主接到蚝四村 沙四村的城市更新项目补偿方案
一、拆迁时间:2016年至2018年。
二、拆建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9946万平方米,(其中市政规划道路面积为47796.35平方米;),地上现有建筑物1976栋,地上建筑物面积为15
5134平方米(2006年查丈面积),地块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北环路至帝堂路和沙井路(沙井大街)区域内。
三、面积确认:以测绘《查丈报告》为准。
四、物业置换:
1.老祖屋置换:平房(瓦房)按建筑面积
1∶2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2.厂房置换:按建筑面积2∶1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3.永久性结构建筑置换:
⑴住宅:按建筑面积1:1 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⑵商业:首层60%按建筑面积1:1.3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首层40%二层以上按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住宅或公寓
⑶规划内居住用地未建房部分:按每栋480m2置换住宅或公寓,扣除建筑费用1500元/m2
⑷规划内居住用地已建房部分:已建未达到480m2,按480m2面积置换住宅或公寓
⑸集体房屋和空地部分:经评估测算后,给予土地拥有人物业置换或补偿住宅或公寓
补偿方案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又称过渡期租金补偿)
1.补偿方式:临时安置费标准为:住宅每月租金30元/ ㎡;首层商业每月租金60元/ ㎡
2.搬迁补助费:往返搬迁费3000元/户(栋)的标准;
3.装修补助费:交房为毛坏房的;按被登记房屋时双方同意的评估装修等级价值以建筑面积(评估折算价)/㎡的标准补偿;
六、其它
1.合法用地:约11万平方米(老屋村)现容率:1.0;
2.非农用地指标价格以市场评估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