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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房屋产权问题在房产进行买卖中十分更为重要的各个环节。二手房市场较为纷乱,各式各样集资房产、小房屋产权房、房改房弥漫在市场中。其中小房屋产权的和拦不住房本的都不提议买回。 先说小房屋产权房,“小房屋产权房”的物理性质分三种:一类是在自发性工程建设用地上投入使用的,即“集体土地”上投入使用的房子,只归属于该农村的自发性所有者,非村中自发性无法买回;另一类是在自发性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工程建设的房子。简单说就是地产商拿地的时候,相关手续参差就强行开发,导致交房后没资格办房本。小房屋产权房卖的十分昂贵,但只有使用权没进行买卖权,因没房本,也做得好贷款,因此买了想在转卖也十分困难。另一类情况:在售楼部买回并在拦不住房DF93的前夕想进行二次进行买卖的货品房。它和他们上边提到小房屋产权房不一样,有非正规相关手续。只不过他们都知道新房建到三至四层的时候就可以预购(他们所说的期房),等交房后半年到一年半能下房本儿,规模小的地产商可能会很慢一点儿,也就是从买房到下房本前夕一万两千两年为数五六年,下房本前是无法以非正规流程出售的,想进行买卖有三种方式:一类是买方或买方有“关系”能在地产商那更名儿(备了案的房产更名很复杂涉及到地产商、金霞、房烽等部门),这一点他们就不深提了,归属于特定的特定情况。另一类是双方签一个进行买卖协定,买房先把房款给买方,等房本下来再转让。此种协定严谨的说在法律条文上不起到制约作用,无法通过法律条文途径做登记,因为公正的范围必须有实际的东西如:房本(进行保险合同不算), 因此此种进行买买方式他们只能称为“君子协定”,是进行交易双方通过信任进行的进行买卖。此种进行买卖协定风险十分大,原房主很容易许诺不按协定执行,尤其今年房价大涨,那个一纸协定比起这个高额的房价增长带来的利益,那就算不得什么了。我周边的此种事不过不计其数,除了楼房外,早期有在镇里买村民的平房的(不是村中户口一般无法转让)也是进行交易双方拟个协定签个字,镇里开个证明就算谁知了。不过等房子征地时征地办只认原房主,许原房主配合,很多原房主单厢许诺不承认彼时的协定或是找理由变相要好处,毕竟征地后房子价格便宜彼时的价格偏高升值了不知但要。。。说了这么多,就是提醒大家买房不要光图昂贵,一定要买相关手续齐全的房子!房子是个大物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被坑一回恐怕连翻身的机会都难了吧,因此一定要注意!